低俗网络词语流行,语言不规范现象频发高发,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保障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不受这些语言的影响?

  河北省教育厅总督学韩爱丽委员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修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语言文字应用领域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作出回应。

  2001年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规范应用,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开创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新局面。

  韩爱丽认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步伐加快,语言生活日益纷繁复杂,社会语言观念和人民群众学习使用语言文字的需求愈加多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新挑战,需要及时进行修订。”

  韩爱丽说,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与发展,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网络空间的虚拟特征带来了语言文字使用监管上的困难,导致一些低俗网络词语流行,语言不规范现象频发高发。“网络空间的语言文字使用需要加强监管。但是,对网络使用语言文字,目前的法律还没有作出规定。”

  韩爱丽认为,人民群众学习使用语言文字多元化的需求需要得到满足,这些需要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她举例说,保护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的语言文字权利,推广普及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韩爱丽注意到,语言文字工作战线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执行落实中经常面临难题:目前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偏重于语言文字形式上的管理,在新时代建设文化强国的背景下,法律需要对语言文字内容的使用提出进一步明确要求,在立法原则中增加语言文字的使用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等内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不具体,致使法的落实缺乏执行力度。

  “因此,需要通过修订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执法主体、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奖惩措施,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韩爱丽主张通过修改法律,促进并加强法律的贯彻落实。

  韩爱丽建议,将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并尽快出台,使之更符合语言生活实际,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