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消息,据海淀法院网消息,因认为百家号平台的用户发布不实信息损害了自身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平台开发者和经营者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披露相关用户信息。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吉利汽车公司诉称,其系中国汽车行业十强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和“国家汽车政策和出口基地企业”,已连续十四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2018年8月8日,百家号用户“车有趣Y0U”在该平台上发布了题为“前瞻还是无耻,如何评价引领网络水军潮流的吉利”的文章。文章包含“打压竞品、恶意抹黑、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吉利无处不在堪称铺天盖地的水军早已令业界人士无比头疼。”、“车企不钻心搞研发,只会搞外门邪道,请水军吹嘘,车辆质量问题频发是必然的”等大量虚假、未经核实且严重侮辱吉利品牌及企业形象的内容。该文章发布后,被其他新闻媒体、网站和自媒体多次、大量的转载和传播,严重损害了吉利的企业形象及产品声誉,在汽车业界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吉利汽车的股价一度从16.8港币跌至15.16港币,累计跌幅近10%。

  原告吉利汽车公司认为,公共媒体对他人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经济的行为负有注意义务,而百度公司作为百家号的开发者和经营者,未对用户“车有趣YO”的不实文章予以审查即发布,导致吉利汽车的名誉受损,百度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吉利汽车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