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获北京户口后离职

据北京晚报报道,2015年8月,大学毕业的梁某顺利地来到一所学校做物理老师,有了事业编制,获得了北京市户口。梁某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期限自2015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但是,仅一年后,梁某即行离职,另行就业。2016年暑假结束后,9月份开学时,梁某就再未出勤。

学校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梁某支付聘用合同中的违约金(违约赔偿金11万元,人才引进费20万元)。仲裁委支持了学校的请求,梁某不服仲裁结果,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赔31万!

10月31日上午,通州法院透露,这起人事争议案已经审结,法院判处梁某支付学校违约金11万元,人才引进费20万元。

庭审中,梁某说,他是应届毕业生,不同于一般从外省市引进的特级和骨干教师等人才引进,不属于条款约定的人才引进人员,而且聘用合同约定的11万元违约金过高,远远高于他的在校收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非常明确而具体,原告理应知晓违约后应承担的后果,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补充条款内容真实,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

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这样的判决你怎么看?

此事也引发网友热议,对于法院的判决,有网友表示“没毛病”, “应该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上弦月更明 : 违反了合同规定,该罚,没毛病

@工藤新白家的迷妹子 : 本来就是嘛,当初签订合同肯定有条约啊,不然,北京户口白给你嘛?

@头像有了就差个昵称了 : 罚款多少不重要,把户口迁回原籍就行了

@-1-幸福D萘基乙二胺盐酸盐 : 应该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也有网友问道,“为什么非得要户口呢”?

@她在树荫里:为什么非得要户口呢


此外,还有网友的观点却是:

@Lansney : 为什么单位自己不考虑自己的问题,为什么留不住人,是否给可合适的工资、机会和发展前途?

@功成依旧2015 : 应该研究研究,设立临时户口,让可以解决户口问题的单位约定5年以上的合同期,合同期满后正式转入,5年之内户口标注为临时,享有本地户口待遇,如果劳动者一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户口恢复原籍;单位一方原因解除合同,给人正式落户,同时减少单位一个落户指标。


那么对于上述判决,你又怎么看呢?


延伸阅读

北大硕士离职被收13万补偿 

公司:给他办了北京户口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报道,2016年7月,李先生从北京大学硕士毕业后,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公司要求另行签订了协议一份,协议大致内容为公司为李先生办理北京户口,李先生承诺2016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7日期间尽职尽责工作,如工作年限内离职的则需要赔偿公司15万元。


不到一年李先生提出离职,但被要求必须赔偿13万元,方可办理离职及档案转出手续。李先生缴纳了补偿金顺利离职,但认为公司索要离职补偿金不合理,故诉至北京顺义法院要求返还。


原告李先生表示,他离职的原因是被告公司发放工资远远低于承诺薪水,他为取得更好待遇而非取得户籍离职。


庭审中,被告公司代理人辩称,补充协议是李先生自愿作出的,而且承诺书上未约定离职补偿金,原告李先生承诺为违背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即由原告赔偿该损失,双方并没有约定离职补偿金。13万元为李先生违反承诺中途离职,为赔偿公司损失而支付的赔偿金。李先生在职期间,公司足额支付工资,没有侵犯合法权益,李先生离职前平均工资为9000元左右,劳动合同中没有对工资作出具体约定。


李先生称,他是北大热门专业硕士毕业,并且有大型互联网公司实习经验,对于被告公司的工作完全可以胜任,并表示自己毕业前得到多家公司邀请,被告公司并不是唯一选择,且北京户口并非稀缺资源,仅仅是原告考虑工作的因素之一。原告还出示毕业证和学位证证明自己的毕业学校和专业比较热门,有利于就业落户。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