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常德滴滴司机遇害案,于今日(1月3日)9时30分,在汉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犯罪嫌疑人、19岁大学生杨某淇被鉴定为作案时患有抑郁症,为“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死者妻子田女士称,今日将向法院提出重做精神鉴定的请求。

2019年5月,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曾就田女士“对行凶者重做精神鉴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受访者供图2019年5月,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曾就田女士“对行凶者重做精神鉴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受访者供图

受害者陈师傅(右)生前与妻子田女士合影。 受访者供图受害者陈师傅(右)生前与妻子田女士合影。 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3月24日凌晨,滴滴司机陈师傅,搭载19岁大学生杨某淇到常南汽车总站附近。坐在后排的杨某淇趁陈某不备,朝陈某连捅数刀致其死亡。事发监控显示,杨某淇杀人后下车离开。随后,杨某淇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供述称“因悲观厌世,精神崩溃,无故将司机杀害”。据杨某淇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称,他家有四口人,姐姐是聋哑人。

  今日上午,死者陈师傅的妻子田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此前在案件侦查阶段,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曾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意见显示,根据材料和检查,被鉴定人杨某淇诊断为抑郁症,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案于前不久召开了庭前会议,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了杨某淇作案时患有抑郁症的辩护意见。

  对此情况,田女士希望法律可以严惩被告人,她也会在今日的庭审中,当庭提出重做精神鉴定。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警方立案侦查阶段,田女士就曾递交申请书,要求警方重新鉴定杨某淇是否患有抑郁症及其刑事责任能力,但因理由不充分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