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俄罗斯宣布未来登月计划,包括建立人类基地
2021-06-24 09:40:41 科技巴巴 探宇宙
未来几年,自阿波罗计划结束以来,多个航天机构将首次将宇航员送上月球。对于 NASA 而言,这将代表期待已久的“重返月球”,而其他所有航天机构都将其视为其太空计划的重大一步。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这一次,目标是建立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允许人类长期存在。
然而,在这一即将到来的历史时刻令人兴奋的同时,人们担心缺乏一个国际框架来确保我们的努力是为了“为了全人类”。美国宇航局正在通过双边协议为其阿尔忒弥斯计划寻找合作伙伴,而俄罗斯和中国正在寻求自己的协议。他们称其为国际月球研究站(ILRS),他们也在为此努力寻找合作伙伴。
ILRS 的详细计划随着中国国家航天局 (CNSA) 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编写的《国际月球研究站 (ILRS) 合作指南》的发布而公开。该指南显然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任务架构,阐明了中俄协议的目的和意图,并为 ILRS 的发展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意图
根据该指南,ILRS 代表了俄罗斯和中国月球探测计划的合并,该计划已经进行了多年。2019年,两国签署双边协议,建立月球和深空探测通用数据中心。他们还同意与各自的嫦娥七号和月神二十六号合作,它们都将在2024年探索月球南极-艾特肯盆地。 正如指南前言中所述:
“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在空间技术、空间科学和空间应用领域的丰富经验,中国国家航天局(CNSA)和国家航天公司“俄罗斯宇宙”(ROSCOSMOS)共同发起了国际月球研究站(ILRS)基于他们[各自]现有的月球探测计划。
“只有在吸引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伙伴的广泛国际伙伴关系中,才能实现对月球最有效和最富有成效的调查、探索和利用。CNSA和Roscosmos共同邀请所有感兴趣的国际伙伴合作,为全人类的和平探索和利用月球做出更多贡献,坚持平等、开放和诚信的原则。”
在这方面,该指南构成了中国和俄罗斯对阿尔忒弥斯协议的正式答复,阿尔忒弥斯协议是一系列旨在建立月球探测共同原则的双边协议。该协议以 1967 年的《外层空间条约》为基础,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宪章规定“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应为所有国家的利益和利益进行,应属于全人类。”
2013年 12 月 15日,嫦娥三号着陆器在月球上看到的印有中国国旗的玉兔号火星车。图片来源:中国空间
迄今为止,已有12个国家签署了该协议,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韩国、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巴西。然而,当该协议于 2020 年 5 月首次宣布时,Roscosmos 总干事德米特里·罗戈津 (Dmitry Rogozin) 表示,它们“以美国为中心”,并且与国际空间站的框架相去甚远。因此,俄罗斯不会参加。
次年 10 月,在国际宇航大会(IAC) 期间,罗戈津接着说:
“这里最重要的事情是将这个项目建立在我们都使用过的国际合作原则的基础上。如果我们可以重新考虑将这些原则作为该计划的基础,那么 Roscosmos 也可以考虑参与。”
在3月3日第三届,2021,俄罗斯和中国明确表示,他们打算遵循时,他们宣布,他们将合作创造一个ILRS,他们与长期自主运作的能力描述为“一个综合科学实验基地,建造在月球表面和/或月球轨道上。” 随着《指南》的发布,俄罗斯和中国首次公开了各自的计划细节。
与阿尔忒弥斯计划类似,ILRS 呼吁建立多个设施,以实现对月球表面的长期任务。对于阿尔忒弥斯来说,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月球门户,这是一个轨道栖息地,将为猎户座航天器提供一个码头。下一个是载人着陆系统 (HLS),这是一种可重复使用的月球着陆器,可以载送宇航员往返地面。最后,阿尔忒弥斯大本营将支持对地表的长期探索。
Artemis 计划的时间表。信用:美国宇航局
中国和俄罗斯对 ILRS 有类似的想法,在指南中是这样定义的。[注:由于翻译问题,括号中出现了一些更正]:
“[该] ILRS 是一个复杂的实验研究 [设施],将在 [the] 可能 [参与] 月球表面和/或月球轨道上的合作伙伴的情况下建造。[它]是为多学科、多用途的科学研究活动而设计的,包括月球探测和利用、月球观测、基础研究实验[,]和技术验证,具有长期无人操作的能力随后人类出现的前景。”
根据设计,ILRS 将由五个设施组成,首先是Cislunar 运输设施(CLF)——一个反映网关目的的轨道站。第二个是月球表面的支持设施(类似于阿尔忒弥斯大本营),其中将包括一个指挥中心、一个全球遥测、跟踪和指挥(TT&C)网络、一个能源供应系统、一个热管理系统和各种支持模块。
第三个是月球运输和运营设施(LTOF),月球车辆将在不使用时存放和维护。这将包括将货物运送到其他设施、在地表执行探索任务或探索稳定熔岩管内部的任务。第四个是月球科学设施,它将支持月球表面、在轨或深空的科学运作。
提到的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设施是地面支持和应用设施(GSAF),旨在为通信和任务提供操作支持。它还将作为月球和深空任务的数据中心,中国和俄罗斯此前同意建立该数据中心,作为他们联合登月工作的一部分。
艺术家对 ILRS 的构想。图片来源:CNSA
时间表和目标
总体而言,该指南列出了 ILRA 的八个目标,这与 NASA 希望通过 Artemis 计划实现的目标相似。它们包括月球地形特征、地质地貌和地表地质结构。此外,中俄联合项目将寻求表征月球材料的物理和化学特征以及月球身体的内部结构,以更好地了解其地质记录。
除此之外,IRLS 将作为进行月球天文学和地球观测、原位资源利用 (ISRU) 以及重要的生物和医学研究人员的基地。这些目标和 ILRS 本身的发展将在今天到 2035 年之间展开的三个阶段过程中实现。其中包括侦察、建设和利用阶段,每个阶段都将未来的任务纳入其规划。
第一阶段 - 侦察(2021 年至 2025 年)
这目前正在进行中,预计将持续到十年中期。这一阶段的目标包括探索南极-艾特肯盆地作为 ILRS 的潜在地点,以及完善基地本身的设计。另一个重要目标是验证能够在南极地区实现精确软着陆的技术。还指出了将(已经)做出贡献的过去和未来的任务。
在中国方面,这些包括嫦娥-4 ,嫦娥-6 ,和嫦娥-7的任务。的嫦娥-4使命,这赶到月亮在2018年和仍然是可操作的,由嫦娥兰德,所述预涂膜2(玉兔2)流动站和的鹊桥中继卫星。这些任务将在 2023/2024 年的某个时候启动,将从月球南极地区返回样本并侦察基地位置。
ILRS 的发展时间表。图片来源:CNSA
在俄罗斯方面,与 ILRS 相关的任务包括Luna-25、Luna-26和Luna-27,它们由两个着陆器和一个轨道飞行器(Luna 26)组成。这些任务将于 2021 年 10 月 ( Luna-25 ) 开始,随后是 2024 年和 2025 年 8 月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如果一切顺利,中国和俄罗斯将能够在本十年中期开始下一阶段的行动。
第二阶段 – 建设(2025 年至 2030 年)
此时,主要目标之一将是验证与 ILRS 指挥中心相关的技术。同样,嫦娥六号和嫦娥七号任务获得的样本将返回地球进行分析,这将使任务规划者更好地了解哪里可以找到最安全、最丰富的资源环境。随后将交付大量货物以建造基地并开始联合行动。
这一阶段值得关注的任务包括将于 2027 年发射的中国嫦娥八号任务。该任务将测试 3D 风化层打印和其他建造 ILRS 所需的技术。俄罗斯也将在当年发送其Luna-28任务,这是一个样本返回任务(如嫦娥 6 号和 7 号)将从南极地区获取风化层,以确定其组成和资源的存在。
第三阶段——利用(2030 年至 2035 年)
最后阶段将涉及完成所有提供能源、通信、研究、探索和运输服务的在轨和地面设施。它还将涉及对所有与 ISRU 相关和其他潜在技术的验证。一旦ILRS建成,中国和俄罗斯希望根据需要对其进行维护和扩建。这一阶段将涉及五个联合开发的 IRLS 任务,以建立基础架构:
IRLS-1 – 建立指挥中心、基础能源和电信设施
IRLS-2 – 建立月球研究探索设施 (样本收集、月球物理学、地质学、熔岩管)
IRLS- 3——建立月球ISRU技术验证设施
IRLS-4 – 生物医学实验、样本收集和返回等通用技术的验证
IRLS-5 –建立基于月球的天文和地球观测设施
美国宇航局宇航员在月球南极的插图。信用:美国宇航局
伙伴关系
该指南还规定,作为每个阶段的一部分,伙伴组织将有机会执行自己的任务。这些任务将符合每个阶段的目标,可能的作用范围从协助探索到在轨道和地面上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创建基地设施。正如指南中总结的那样:
“鼓励所有合作伙伴根据自身情况加入ILRS项目。任何愿意为 ILRS 做出贡献的合作伙伴,通过与中国和俄罗斯的联合协调谈判,都可以参与其中,包括在项目的任何部分的共同领导地位。参与项目或任务的目标、计划、接口、标准、互操作性和科学应用应与 ILRS 的发电架构和功能保持一致。”
这些伙伴关系的指南和机会在指南的最后两节中列出。潜在合作伙伴的职责使用五级字母分类系统进行说明。对于A 类:太空任务合作,要求合作伙伴为“ILRS 的总体架构、科学目标、路线图的开发以及参与 ILRS 的科学或工程任务做出贡献”。
那些被归类为B 类空间系统合作的合作伙伴,必须与中国和/或俄罗斯在一个或多个基于 ILRS 的总体架构和功能的空间系统上进行合作。示例包括 ILRS 的电力系统、另一方航天器的发射器系统,或搭载 CNSA 或 Roscosmos 任务的独立月球探测器。或者,他们可以选择参加由 CNSA 或 Roscosmos 领导的一项或多项任务。
艺术家对月球表面操作的印象。信用:美国宇航局
对于C 类子系统合作,合作伙伴将需要根据特定任务或 ILRS 系统开发一个或多个空间子系统。D 类设备合作也是如此,合作伙伴将根据定义的任务或 ILRS 子系统提供一套或多套设备。最后,E 类。地面和应用合作适用于合作建设 CLF、LTOF 和/或 GSAF 的合作伙伴。
监督这些伙伴关系的是 CNSA 和 Roscosmos 建立的联合工作组,它指定了处理法律事务、科学目标和工程目标的小组。还列出了合作执行各种任务的具体机会,以及有关各方的联系人列表。
本指南非常清楚的一件事是它与 Artemis 计划和 Artemis 协议的相似之处。这些在任务架构方面很明显,但也体现在合资企业的既定目的和建立伙伴关系的愿望方面。如前所述,序言中使用的语言表明了《外层空间条约》,特别是它指出总体目标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和平探索和利用月球”。
作为比较,请考虑 Artemis 协议的第 1 节(目的和范围)。“在外层空间开展活动时遵守一套实用的原则、指导方针和最佳做法,旨在提高操作的安全性,减少不确定性,并促进全人类对空间的可持续和有益利用。”
阿尔忒弥斯宇航员在月球上的插图。学分:美国宇航局
在这两种情况下,语言都试图唤起外层空间条约的精神。然而,正如许多评论家所说的那样,阿尔忒弥斯协议受到这样一个事实的影响,即它们与特定的航天机构和计划相关联。这当然是协议最初宣布时罗戈津和俄罗斯抵抗的基础,因此为什么俄罗斯和中国走到一起做同样的事情。
简而言之,他们决定建立一套双边协议,允许其他人参与他们的月球探索计划。虽然目前尚不清楚这将产生什么长期影响,但它可能会导致未来的紧张局势和领土争端。毕竟,当前太空探索时代的标志之一是其多元化,其中涉及多个太空机构(和商业太空),而不是两个相互竞争的超级大国。
但是当五个主要太空强国中的三个创建两个相互竞争的框架并要求其他人加入它们时,人们会得出结论认为镇上有一场新的太空竞赛是可以原谅的!它还使得对真正的国际法律框架的需求——正如航天新一代咨询委员会(SGAC)所倡导的——变得更加紧迫。如果我们真的希望我们的太空未来“造福全人类”,就需要采取措施防止它成为“狂野西部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