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思宇/文(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一、在新的战略高度上锚定反腐攻坚方向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战略部署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新时代新征程反腐败斗争进入系统深化、全域推进的新阶段。全会公报鲜明指出,要持续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招标投标七大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这一部署基于对权力运行规律、腐败发生机理的深刻洞察,具有极强的战略针对性。这七大领域,是国民经济命脉所系、公共资源高度富集、权力与利益深度交织的关键环节,历来是腐败风险易发高发区。全会强调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其核心在于推动反腐败从个案清除转向生态净化,从事后惩治转向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防控,彰显了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坚定意志与科学方法。

反腐决心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层逻辑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的坚定立场,根植于党的根本宗旨,关乎执政安全与长治久安。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其滋生蔓延将扭曲资源配置、侵蚀社会公平、损耗政府公信力。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下,集中力量攻坚七大领域腐败,正是精准拆解治理难点、疏通发展堵点、回应民生痛点的关键之举。这不仅是纯洁党的肌体、巩固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战略支撑。

二、七大领域精准攻坚:直击权力寻租与利益输送核心区

金融领域:守护经济血脉安全

金融领域腐败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专业性和外溢风险,如同侵蚀经济命脉的“蛀虫”。其危害不仅在于直接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近年公开通报,部分重大金融腐败案件涉案金额高达数亿乃至数十亿元),更在于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例如通过复杂交易掩盖风险、利用金融创新工具进行利益输送等,严重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整治新策:当前整治突出“技术穿透”与“监管协同”。一方面,强化对资产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复杂业务的“穿透式”监管,运用监管科技手段实时监测异常资金流动、识别背后隐藏的利益关联。例如,有案例显示,个别金融机构负责人通过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利用虚假贸易背景进行融资,将资金转移境外,最终在跨部门数据穿透分析下暴露。另一方面,深化派驻监督,压实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主体责任,从源头防控“内部人控制”风险。

国企领域:遏制“靠企吃企”乱象

国企腐败多发生于采购销售、混合所有制改革、境外投资等环节,形式从直接侵占向“影子公司”、关联交易、特许经营利益输送等演变。例如,有国企负责人在境外并购中,故意高估资产价值并通过特定中介安排,使部分资金以“服务费”等形式回流至其利益关联方。

制度性应对:当前整治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权力”。一是强化对国企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监督,推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二是运用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对“三重一大”决策、产权交易等实施在线动态监控,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三是针对境外业务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境外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资产审计。

能源领域:净化资源审批与交易环境

能源领域因其资源稀缺性和审批权集中,腐败易发于矿产资源配置、项目核准、电网接入等环节。例如,在新能源项目开发中,曾出现个别地方官员在指标分配上搞“暗箱操作”,为特定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全链条监管实践:当前整治强调“阳光审批”与“市场配置”。全面推行能源项目网上核准平台,公开流程与结果。在资源出让领域,严格执行公开交易制度,并探索利用技术手段对交易全过程存证,防止人为干预。加强对能源领域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审计与监督。

教育领域:捍卫立德树人净土

教育领域腐败直接损害社会公平,群众感受深切。除传统基建、采购腐败外,当前需高度关注科研经费管理、校办企业运营、合作办学等方面的风险。例如,个别高校科研人员虚报套取科研经费;部分学校在教材教辅采购中存在长期利益输送。

系统性净化:当前整治着力于“公开透明”与“师德红线”。推动招生录取、经费使用等信息全面公开,利用技术手段严防违规操作。建立统一的科研经费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管理、智能预警。将廉洁要求深度融入师德师风建设,对学术不端、侵害学生利益行为“零容忍”。

学会协会领域:剥离行政依附与牟利冲动

部分学会协会存在借助行政背景强制收费、违规开展评比表彰、充当“红顶中介”等问题,实为“二政府”式腐败。

脱钩与重塑:治理关键在于实现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与行政机关彻底分离。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核查“明脱暗不脱”问题。建立活动“负面清单”,推行信用评价与联合惩戒,引导其回归学术与服务的本源。

开发区领域:规范政策高地权力运行

开发区享有特殊政策,权力集中,腐败风险集中于土地出让、规划调整、政策优惠等领域。有案例显示,个别开发区负责人为特定开发商在拿地、规划方面量身定制条件,谋取私利。

市场化与透明化改革:整治方向是推广“管委会+平台公司”模式,实现政企分开、管运分离。建立权力运行清单和风险防控清单,将重大决策事项纳入集体研究和公开范围。运用数字化手段对土地开发、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管,防止随意变更。

招标投标领域:破除围猎与合谋壁垒

招标投标领域腐败严重破坏市场公平。当前,围标串标手段更趋隐蔽,如利用技术手段伪装、投标文件高度雷同但刻意差异化处理等。

科技赋能与制度刚性:深化整治的核心是建设运行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投标人关联关系、报价规律进行智能监测,自动预警疑似串通投标行为。强化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三、前瞻性治理:破解新型腐败与制度性障碍

精准识别与打击新型隐性腐败

新型腐败呈现出期权化、虚拟化、跨境化特征。例如,“期权腐败”表现为在职时谋利、离职后兑现;“虚拟化”腐败可能涉及利用虚拟资产等进行交易;部分腐败分子则通过设计复杂金融结构和离岸实体隐匿资产。

应对策略: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构建“数据研判+政策分析+跨境协作”的识别打击体系。深化与金融、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研判,研发针对新型腐败行为的监测模型。在政策法规层面,积极研究完善对新型利益输送行为的界定与惩处规定。

加快推进反跨境腐败国家立法

跨境腐败是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战场。腐败分子利用法律差异与执法障碍转移资产、外逃人员,企图逃避制裁。制定专项法律,是补齐反腐败法治体系短板、深化国际合作的迫切需要。

立法重点展望:相关立法预计将聚焦:明确对境外腐败行为的管辖权;完善境外利益申报制度;建立更高效的违法所得跨境追缴机制;赋予反腐败机构必要的跨境调查权限;推动企业建立境外经营合规体系。此举将展现中国依法治腐、参与全球腐败治理的坚定决心。

坚决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的纽带

资本无序扩张向政治领域渗透,旨在寻求“保护伞”和“政策特权”,其危害在于扭曲公共政策、破坏市场秩序。相关案例表明,少数领导干部与特定资本集团进行利益勾连,在项目审批、资源分配上提供便利。

治理路径:关键在于厘清“亲”“清”政商边界。一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常态化核查与规范。另一方面,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诚信管理体系,对企图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决策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与约束。同时,引导资本在规范中健康发展,服务国家战略。

四、构建“惩、治、防”全周期闭环: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科技赋能,实现智慧监督

“大数据+监督”已成为核心战斗力。部分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构建的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归集整合多部门海量数据,通过设定规则模型进行智能比对,精准发现“一人多保”、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等疑似问题线索。在七大领域,此类专项监督模型正不断优化,推动监督从“人工排查”向“数据碰撞”深刻转变。

制度创新,筑牢权力藩篱

针对各领域制度短板,正在推进一系列“微创手术式”改革。例如,在金融领域完善并表监管;在国企领域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企业家管理机制;在教育领域健全教材选用等集体决策程序;在招标投标领域推广“评定分离”改革。这些创新旨在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将权力关进严密的“制度铁笼”。

文化浸润,培育清廉生态

廉洁文化建设正向纵深发展,注重提升针对性、感染力与长效性。针对不同领域特点开展差异化警示教育,将廉洁教育融入思政课程与专业教育,打造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廉洁文化阵地,通过家风建设、作品创作等多种形式,推动廉洁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

五、反腐与发展同频共振:释放社会治理红利

深入整治七大领域腐败,其效益远超廉政范畴,本质上是一场深刻的资源配置效率革命和社会公平正义修复工程。在金融领域,降低了融资中的“腐败成本”,使资金更高效服务实体经济。在国企领域,清除“蛀虫”提升了国资效能和竞争力。在社会民生领域,维护了起点公平与机会均等。在市场环境领域,打造了公平竞争舞台,激发了创新活力。系统性反腐释放的巨大红利,最终将转化为更强劲的发展动力、更和谐的社会氛围、更稳固的执政根基,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六、结语: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深化伟大自我革命

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决定了这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集中力量深化七大重点领域整治,展现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略定力,标志着反腐败斗争从侧重“破”的震慑,向“破立并举”、“标本兼治”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跃升。

新征程上,必须始终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随着科技支撑日益强大、制度笼子越扎越牢、思想堤坝持续加固,通过不懈努力,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貌必将稳固形成。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盼,更是迈向伟大复兴不可撼动的政治保证。